任戈白,1916年1月生,陕西省兴平县马崽镇张村人。1937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1933年在家上学、务农;1933年1935年在杨虎城部某补充团当司书。1937年4月至1939年6月任中共陕西省委文书和巡视员、西府工委组织部部长,汉中地委青年部长。1939年6月至11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1940年1月至1941年5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1年5月后任陕西省委秘书和总务科长,西府工委组织部长、西府地委秘书长、宝鸡地委宣传部长。建国后,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1950年7月至1953年8月任青年团新疆省委书记。1953年8月至1967年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第一书记、市长。1967年8月至1973年文革中受到破孩。1973年8月至1978年2月任自治区轻工局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和领导小组组长、局长。1978年2月至1980年2月任乌鲁木齐市革委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委第二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1980年2月至1983年6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1983年6月至1986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6年8月离休。2015年8月经中央批准,提高享受自治区政府主席级待遇。是中共八大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0月31日17时25分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