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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


[公元1851年-1936年,清末民初学者]

方旭(1851―1936)字鹤斋,安徽桐城人。清末为四川督学,民国后隐于成都。善书、工画,抗战前逝世,年八十余。著鹤斋诗存。《工余琐记、益州书画录》。光绪三十年(1904)任夔州府代理知府,三十一年离任。能诗、善书、工画,蜀中五老七贤之一。

方旭到任时,正是清廷废科举、兴学堂的时候。《广益丛报》曾称赞他对“振兴夔州中学,甚为热心,调理井然”。他一到任就委派杜翰藩经手用夔属六县宾兴会款在奉节县西坪原御史傅作楫故宅基地修建夔府中学堂校舍。第二年春天落成。校舍宏敞,设备齐全,可容纳六县学生三百多人入学。同年四月,方旭尚未离任,由继任知府鄂芳正式招生,创立了夔州府第一所官立中学堂。当时鄂芳撰有《经始记》,方旭撰有《落成记》刻石刊于校壁。此碑于民国六年一月毁于火灾。

关于方旭建修夔府中学堂,奉节白帝庙内还保存有光绪卅一年六月他所撰写的一块碑记:《都宪傅公享堂记》。其中说明“夔府中学堂既成”,校舍乃建于“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傅公之故宅”。方旭为此曾下令用建校剩余材料,修享堂三间供奉傅作楫,并把他从傅的子孙处看到的康熙皇帝赐给傅的六言诗手迹,委托杜翰藩双钩刻于石上,还建立了一座碑亭。碑记中方旭对傅作楫还是一名小县官敢于杖责太监及晚年用家宅创办圣泉书院兴学的事迹,称道不已。现享堂,碑亭早已不存,六言诗碑却因为方旭刻石而能保存至今。

方旭任职时,还对夔府及奉节县教育行政机构有所建树。光绪三十年,他在原木牌坊文峰书院支持建立了夔府学务综核所(相当今地区教育局),制定有《学务综核所章程》,规定了宗核所的职责是上承四川省学务处命令,统摄府属六县学务。还规定下属六县各设学务局,各乡设学务分局,统一听令于学务宗核所。宗核所由知府督办,设总理一员。方旭延聘大令杜诗笠充任。所内设协理六员,所属六县各一人,由总理访举充任,并各与本县学务局通声气。另设参议若干,没有定制定员,由协理推荐,备赞助。干事一人,专司庶务。各县学务局,设总办、副办各一人,办理本县学务。奉节县是府治所在地,学务局就附设在宗核所内。其总办、副办由宗核所的协理,参议分别兼任。

方旭还在下属六县兴办师范传习所十多处,大力培养师资。《宗核所章程》就明文规定夔府师范学堂直属宗核所管理。方旭这样重视教育和他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四川省学务处提调身份去日本考察过学务有关。他回川后曾针对当时改行新学存在的问题,写过一篇《州县学堂谋始》。他认为“学堂为今日第一要务,舍此更无自救之策”;指出“学堂与书院不同,不专为造士而设,……课程宜浅近,办法宜平易”;目标是“以开风气,敦实业,造成明毅忠爱之人格为主义”;他还批评:“今徒言设学,无有筹及教养员者,岂非大误?”并针对留学生回国后无所用的情况,建议留学日本学生(当时近7000人)有“咸习师范,增设教授、教谕、训导(当时府、县学官)以待师范卒业者。”他还大声疾呼:“庚子以来已四年矣,州县之兴学者几何耶?假令终始本末,知所先后,以新民为心,从师范着手,则得天得时,今日必有客观矣。即而今不图,悠悠忽忽,四年一瞬,改书院之名,无学堂之实,或增数堂义学,以为蒙学堂有成,再逾四年,仍如是也,不亦大可悲乎?”他还针对“兴学堂莫不曰经费难矣”。提出改革宾兴会、学田局“不分贫富”,只对书院数十百人资助膏火,月米的弊端,主张“非征学费不可”。他在夔府征用六县宾兴会款兴建中学堂、办师范传习所,正是在实践以上主张。

辛亥革命后方旭定居成都,成为明时期当地著名的“五老七贤”之一。民国二年,他曾在自家门前悬挂一副质朴无华的木质门联,上 书:油油不忍去,鹿鹿无所长。反映了方旭的温厚、谦逊,不同流俗的精神风貌。他还在成都高等师范学堂授课,讲过“桐城义法”。

抗日战争初期的一个6月,蒋介石在成都庆祝三年“禁烟”告成,曾在少城公园“烧鸦片”。纸扎牌坊上贴着方旭撰写的一副对联:

于今三年,哀我人斯。诞先登于岸;

唯此六月,嗟而君子,继序思不忘。

张秀熟老认为此联“天衣无缝地句句集(毛诗),”已不是一般文人能够办到,而“哀我人斯”、“嗟而君子”、“诞先登于岸”、“继序思不忘”又表现了“仁人之心蔼如,是对联作者在痛哭”。这时方旭已有八十七岁。他仍然忧国忧民,谆谆告诫吸烟者快快戒烟,忠告“君子”们勿忘国耻。此后不久即逝世,不到九十岁。著有《鹤斋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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