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兴1,1915年2月17日生于四川省通江县王家湾村,1934年到红四方面军所属刘华工厂当工人,不久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4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过红军长征。1937年到晋察冀边区工会筹备会工作,先后任边区总工会副主任、主任、抗联会工人部部长、抗联会主任。1952年后先后任全总华北工作委员会劳保部长、副主任等职。在中国工会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分别被选为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席、第八届全总执行委员会委员。在主持全总经审会工作期间,主持制订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和《工会各地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为我国工会经审监督工作的开展,作了许多基础性、开创性工作。1995年10月2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