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为,1922年6月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1939年9月肄业于海州师范学校,194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灌云县河北行署青年抗日队队员、灌云县委敌工部工作员、八路军南进支队宣传员、淮海抗日军政干校学员、淮海文工团分队长、东灌沐中心县委敌工股长、新四军3师10旅文工团分队长、淮海军分区文训大队中队长、大队长,新四军3师10旅文工团长、东北民主联军五师宣传队长、嫩江省龙东县塔哈区委第一书记、区长、第4野战军49军政治部宣传科长、《柳州日报》社副社长、中南人民广播电台部主任、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地播部市台组组长、中央广播局党委学习室主任、中央马列学院学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都部主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副书记、副台长、北京市广播事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北京电视台台长(正局级待遇),1985年8月离休。副部级医疗待遇,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荣获“解放东北纪念章”、“解放华北纪念章”、“解放中南纪念章”,中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从事新闻工作五十周年荣誉证书,中国文联、中国记协全国百佳老电视工作者奖章,中共中央“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2月25日2时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