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阳,男,汉族,1990年1月生,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南公营子镇大三家村十五组村民。
他面对三名犯罪分子持枪抢劫,正义凛然、勇敢搏斗,被歹徒击中身负重伤,苏醒后提供关键线索帮助破案,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英雄壮歌。
2013年4月6日21时许,王喜阳在出车回家途经廉家商店时,无意中发现店主人廉某正在和两个蒙面男子厮打,并听到“有抢劫”的喊声。王喜阳立即停车跑了过去,看见两名蒙面男子一人持枪、一人拿实施抢劫。他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冲上前去与歹徒展开搏斗。歹徒为争取逃跑,悍然开枪。王喜阳被击中颈部,当即倒在血泊里,失去知觉。随后,歹徒凶残地开枪杀害廉某抢夺了4万多元收粮现金和来往票据后,仓惶逃离现场。
案发后,王喜阳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医治,经过4次手术,终于脱离生命危险。苏醒后,他不顾伤痛,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说当时曾有一白色宝来轿车停在离廉家商店200米左右的公路边,蒙着车牌号、形迹可疑,为公安机关迅速破案提供重大线索。正是由于王喜阳的及时出现和英勇精神,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才使得歹徒没有继续加害廉某的家人。
平时的王喜阳也是热心人。他家里有台三轮车,又是一名好驾驶员,谁家有求他都爽快答应,拉玉米、运秸杆,帮着装车卸车,左邻右舍都夸他心眼好。2012年夏天,王喜阳出车时,见一个满脸是血的女人躺在路边,摩托车倒在道边。他立即停车救助,忙着报警、联系家属。
王喜阳荣获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