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昌,男,汉族,甘肃省合水县人,1927年4月出生,1944年1月参加工作,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月至1945年10月任合水县罗家畔乡文书,二区区政府助理员。1945年10月至1946年7月任区政府秘书。1946年7月至1948年4月任合水县二区区委副书记。1948年4月至1949年7月任宁县工委西区地下工作组组长。1949年7月至1952年11月任兰州军管会旧公教人员处理委员会组长,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班主任、副科长。1952年11月至1953年10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组织科副科长。1953年10月到西北党校学习。1954年6月至1958年4月任中共甘肃党校教研室第一副主任、组织处副处长、处长。1958年4月至1963年2月任省卫生厅人事科科长、党委组织部长、党委副书记。1963年2月至1965年9月任中共酒泉地委组织部长。1965年9月至1968年4月任中共敦煌县委书记。1968年5月至1969年11月在“五·七干校”劳动。“文革”期间受到错误批判。1969年12月至1973年5月先后任敦煌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书记。1973年5月至1975年11月任酒泉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地委副书记。1975年11月至1977年8月任中共兰州市委书记。1977年8月至1980年9月任中共酒泉地委书记。1980年9月至1981年10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1981年10月至1983年12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第一书记。1983年12月至1991年3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1年3月至1993年1月任甘肃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7年10月离休。2011年8月13日7时20分在兰州逝世,享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