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洪臣,男,1936年6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海林县横道河子镇,山东省人。1956年参加工作,农工党员,大学学历,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授/主任医师(二级),吉林省终身教授。1944年黑龙江省尚志县读私塾。1949年在尚志、德惠县学校读书。1952年吉林市化工学校学习。1953年黑龙江省德惠县从父学医。1958年德惠县联合医院中医师。1958年长春中医学院中医师资班进修。1959年长春中医学院任教。1978年长春中医学院内经教研室主任。1983年长春中医学院中医系主任。1986年农工民主党吉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中医学院中医系主任。1990年农工民主党吉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中医学院副院长,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吉林省主委、长春中医学院副院长。1992年12月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吉林省主委、长春中医学院副院长,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吉林省主委。2006年3月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2008年1月吉林省政协副主席。2008年2月不再担任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第六届、七届、八届、九届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第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因病于2016年5月7日22时55分在长春逝世,享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