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子明,1915年生,山东博山(今淄博)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出身贫农家庭,青年时代当过雇工、煤矿工人,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博山县盆泉乡党支部书记、县委组织部巡视员、社会部代理部长。1942年任泰北行署公安局局长。1948年初任南下干部中原支队营长,10月任河南省临汝县公安局局长。建国后,历任中共隆回、武冈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后任县委书记。1951年任湖南省邵阳专署公安处处长。1952年任中共邵阳地委第二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54年任湖南省公安厅厅长兼省武警总队政委。1956年任湖南省委政法部部长兼省政法办副主任。1957年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地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58年任中共湖南省常德地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政委。1964年任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65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68年当选为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委员。1969年任邵阳地区革委会主任,中共邵阳地区领导小组组长、第一书记、省委常委。1975年任湖南省国防工办主任、党组书记。1976年任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任湖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调湖南省委顾问委员会筹备组,进行省顾委筹备工作。是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四届湖南省委委员。1986年离休,相继担任湖南省法学会会长、荣誉会长,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省委机关关心下一代协会主席,省老龄委、省老年体协、省门球协会顾问等职。2002年12月4日在长沙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