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安,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山东威海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山东省财政厅人事处办事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主任;
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7年0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财政厅厅长。
2017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8年1月3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当选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