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汾,男,汉族,1925年出生于河北省安国县。早在青年时代投身革命参加八路军,1938年10月在晋察冀边区印刷局工作,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晋察冀边区印刷局厂工会主席、冀中印刷局副厂长、集宁教员训练班指导员、集宁县工会主席、绥远省工会宣传部部长、内蒙古工会秘书长、内蒙建筑工会主席等职务。1959年4月调到内蒙古工学院工作,先后任系主任、政治部副主任等职务,1973年5月任内蒙古工学院副院长。1983年12月离职休养,享受厅局级待遇。2011年5月,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自治区副主席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9月30日9时10分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