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平,安徽舒城县人,1938年12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6月-1949年1月,历任皖江第四货检处、皖江沿江地委财经处副处长、处长,新四军前线后勤部科长,山东鲁南行署科长,舒城县委副书记;1949年2月-1959年6月,历任六安专署工商管理局局长,六安专署地委委员、副专员,冶金部华东矿山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冶金厅副厅长;1959年7月-1978年3月,历任阜阳地委副书记兼颍上县委第一书记,长丰县委书记,合肥市电子化工局书记,合肥市东市区委第一书记、顾问;1978年4月-1980年11月,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80年12月-1982年12月,任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982年12月离休,2011年5月,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2011年7月4日在合肥市逝世,享年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