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孝清(1928—1954),巫溪县大河(今大河乡)人,家庭出身小商,小学肄业。
1951年8月,周孝清参加县师资训练班短期学习,结束后参加土改工作。次年4月分配到大河乡薅坪村创办村校。在一无校舍、二无用具的情况下,白手起家,借农民储肥的茅屋作教室,向群众借来桌、凳,首批招收学生11名。他为教书育人艰苦创业,受到当地群众的信任。秋季,学生人数增加到43人。
周孝清热爱教育工作,关心学生,常常拿出自己的津贴为贫困学生购置学习用具,为生病的学生购买药物,还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理发。在教学上,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开课仅3个月,大多数学生会做10位数加减法,个别成绩好的还会10位数的乘除法,教学成绩显著。同时,他积极配合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帮助工作组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受到上级组织和群众的交口称赞。1952年底,被评为县、专区模范教师,授予锦旗,并出席四川省首届小学教师代表大会。
1953年,周孝清调往青龙乡高坪村任教。次年9月又调至西安乡安乐小学。教学工作之余,积极配合乡政府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协助征粮等工作。12月7日,以胡定银为首组织--,煽动青龙、西安、双河3乡部分农民抢劫国家集体财物,杀害区、乡、村干部,矛头直指人民政府。在暴徒的倒行逆施中,周孝清立场坚定,坚持斗争,最后壮烈牺牲。时年2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