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自立,女,1923年生,山东省泰安县人,1941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莱芜县妇救会生产干事,泰山地区抗联工作队队员,莱芜县雪野区妇联会会长,鲁中区党委总务科总经费会计,沂源县工商局会计,鲁中南党校总务科经费粮秣会计,浙江省绍兴地委总务科粮秣总会计、共青团绍兴地工委组织干事、地委妇联办事处组织干事,省委宣传部宣传科干部,省妇女联合会行政秘书,省劳动局保护科副科长、劳动保护处副处长,绍兴县工业交通部副部长,省内务局劳动工资处负责人,省劳动局劳动保护处处长、党组成员等职。(享受厅局级待遇、按副省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11月29日在杭州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