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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云


[公元1889年-1943年]

   刘少云,(1889~1943),名宪章,字少云,凤县凤州人。其父刘正高,湖北省随县人,清末以军功加提督衔,赏穿黄马卦,实授汉凤营游击,终于任所。母党氏陕西三原人,系辛亥革命陕西元老党自新之姑母。少云受党自新革命思想影响,青少年时期,即产生爱国爱乡之热情和革新精神,积极宣传孙中山革命主张,鼓励人们反对封建主义旧思想。
   民国初年,少云从陕西法政专门学堂毕业后,立志为发展地方教育和实业贡献力量。回县后,于1916年创办凤县纺织职业学校,从天津、上海购回纺织机十余台,供学生实习。并拟扩办纺织厂,后因资金不济和得不到各方支持而停办。
   民国8年(1919)于凤县城内文昌宫办私立模范国民学校,自任校长。聘请品学兼优的青年知识分子任教员。设置新课程,供给学生笔墨纸张。亲自起草教育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身体力行。1922年经党自新推荐,先后出任陕西省高等法院二席检察官和长安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在法界供职十余年,以公正廉洁著称。
   少云待人平等,喜济贫,对亲友同乡尤为关怀。家居西安20余年,凡凤县同乡往见者,不分亲疏贵贱,一律热情接待,安排食宿。如有困难和要求,则全力相助。
   他不但热心公益事业,还尽心维护名胜古迹。如设法安排张启贤到悲母堂任主持,使该庙千年古柏和颇有艺术价值的塑像、壁画受到妥善保护。凤州城北豆积山之果老洞及消灾寺,为凤县名胜古迹,但因久无主持,濒临荒废。1938年,他供给一切费用,从西安请来魏虎城常住果老洞。消灾寺山高坡陡,不易攀登,除每年正月初九举办庙会外,平时无人居住,随时有被破坏的危险。刘少云慨然解囊在消灾寺后野雀坪购买土地30余亩,捐作庙产,并动员李信云道士主持该寺。李上山后,用庙产收入修整道路,补修庙宇,栽植花木,使这一名刹得到保护。
   他对烟酒、, 博无一沾染。教育子女有方,不为子孙置产业营庐舍。凡公益慈善事业,尽力为之,毫不吝惜。他家在邓家台有祖置土地30余亩,皆肥沃良田。1935年回家时,邀集亲友开家庭会议,对子女晓以大义,进行教育,宣布嗣后他家土地收入,子女均不得染指。所得收益,逐年积存,作为救济贫困和举办慈善事业之用,并委托可靠亲戚经手管理,妻子儿女皆不能擅自动用。
   1943年因病逝世,时年54岁。
  

刘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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