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1~约1679) 明末清初戏曲作家、戏曲理论家。字笠鸿,一字谪凡。号湖上笠翁。原籍兰□(今属浙江),生于雉皋(今江苏如皋)。在明-取过秀才,入清后未曾应试做官。出身富有之家,园亭罗绮在本邑号称第一。
清兵入浙后,家道衰落,遂移居杭州,又迁南京。从事著述,并开芥子园书铺,刻售图书。又组织以姬妾为主要演员的家庭剧团,北抵燕秦,南行浙闽,在达官贵人府邸演出自编自导的戏曲。在此期间,与戏曲家吴伟业、尤侗结交。后因担任主演的乔、王二姬相继病亡,本人亦已年老,境况较前困窘,再度迁居杭州,终老死去。李渔在当时很有声名,但毁誉不一。平生著作有剧本《笠翁十种曲》即《奈何天》、《比目鱼》、《蜃中楼》、《怜香伴》、《风筝误》、《慎鸾交》、 《巧团圆》、 《凰求凤》、《意中缘》、 《玉搔头》,另有《偷甲记》、 《四元记》、《双锤记》、《鱼篮记》、《万全记》、《十醋记》、《补天记》、《双瑞记》等 8种是否出自他的手笔,尚未有定论;小说《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文传》、《肉-》等;杂著《闲情偶寄》和诗文集《笠翁一家言》等。
李渔的戏曲创作数量虽多,但大都为滑稽剧和风情剧,且多情趣低下,甚至流于猥亵之病。就思想内容言,《十种曲》中只有《比目鱼》和《蜃中楼》较为可取。前者写谭楚玉和刘藐姑的爱情故事,刻画出他们对爱情的忠贞;后者把柳毅传书和张羽煮海两个故事糅合在一起,歌颂了男女主角为了维护爱情的反抗精神和行为。但自清代以来,通常认为《风筝误》是李渔的代表作,此剧写韩世勋与詹淑娟婚姻故事,情节曲折,误会丛生。论者认为它关目布置很工,宾白言谈得当,曲词本色平易,但也批评它有堕入恶趣的严重缺点。李渔的小说虽大都取材于当时社会生活,但亦多格调低下,思想陈腐之病。所写内容以男女婚姻为主,情节比较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