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1480-1565),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汉族,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他是明朝重要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权臣之一。严嵩为官专擅媚上,窃权罔利,并大力排除异已,还吞没军饷,废弛边防,招权纳贿,肆行-,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晚年,为明世宗所疏远,抄家去职,两年而殁。
严嵩成化十六年(1480年)生,弘治十一年乡试中举,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会试考中二甲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旋丁优归里,在其家乡钤山之麓建钤山堂隐居读书8载,诗文峻洁,声名始著。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年),还朝复官,执教过宫中内书堂。正德十六年任南京翰林院侍读,嘉靖四年调回北京,升任国子监祭酒。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祭告显陵,归而极言祥瑞,明世宗喜。迁其为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任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遂留京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衔主持其事。他善伺帝意,以醮祀青词,取得宠信,加为太子太保。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仍掌礼部事。后解部事,专直西苑;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行贿者络绎不绝。戕害他人以成已私,并大力排除异已。
《明史》称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这个结论概括出相当一部分事实,但不是全部。一方面,并非一意媚上,严嵩得罪世宗之处也不少;另一方面,他对政事颇多议论,特别是对正德年间的政治有所批评。这两方面也都应引起注意。
他出生于寒士家庭。自小学习声律,少年聪慧,善于作对。如地方父母官口占一联:“关山千里,乡心一夜,雨丝丝。”他随口应对:“帝阙九重,圣寿万年,天荡荡。”对得很是工整。弘治十一年(1498),中乡试;十八年(1505),中进士,列二甲第二名,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就读,初露才华,阁臣李东阳在内的不少士大夫“咸伟其才”。正德二年(1507),授翰林院编修。不久,以病请归,在分宜县境内的钤山隐居读书,有十年左右。刘瑾执政期间,在焦芳的挑唆下,对南方士大夫采取排斥的方针,特别提出“毋得滥用江西人”。严嵩辞官与此不一定有直接的联系,但他长期养病,可能是受到朝中斥退江西籍官僚的影响。
严嵩在钤山过着相对平静和清贫的生活。据他自己说,是“一官系籍逢多病,数口携家食旧贫”。“近知理俗事,学种南山田”,这也是他当时生活境况的写照。在钤山时,李梦阳曾经拜访过他,赠诗曰:“问奇颇类扬雄宅,醒酒真轻李相庄。”严嵩和诗为:“地僻柴门堪系马,家贫蕉叶可供书。莺花对酒三春暮,风雅闻音百代余。”过着这样的田园式生活,“颇著清誉”也是自然的。
正德十一年(1516),严嵩还朝复官。复官之初,严嵩对朝政多持批评之论,他多次提到,“正德间,天下所疾苦莫如逆竖妖僧”。对于武宗的其他许多做法,他也持批评态度。关于运楠木北上,他写道:“今湖南运殿材巨楠数千株,联筏曳旗,蔽流而上。楠最硬者围丈余,长可五十尺,诚天地间奇声。然此木一株,山伐陆挽水运至此,费数百金矣。”正德十六年(1521),世宗即位几个月之后,严嵩升南京翰林院侍读,署掌院事。嘉靖四年( 1525),升国子监祭酒,又由南京回到北京。至此为止,可以说,世宗对他并没有特别注意,也没有迹象表明,他积极参与了嘉靖初期围绕议礼而展开的激烈斗争。尽管他也写过“濮园仪礼伸舆论,代邸崇恩本圣情”,尽管他在南京任官,与同在南京的张璁、桂萼有接触的机会,他与桂萼同是江西人,儿子与桂萼之子同延请一师等等。严嵩与桂萼有诗书往还,多所颂扬,这在士大夫中极为普遍,不能作为加入党争的凭证。当时反对内阁和部院大臣的安排,赞成皇帝尊崇兴献王的主张的,多是一些地位很低的官僚,即不但品秩低,而且是非清要部门的-。议礼一案,给他们创造了改变地位的极好时机。严嵩在最显贵的翰林院任职,没有与张璁、桂萼等采取同样的行动,是合乎逻辑的。另一方面,他也不像大多数翰林官,坚决拥护以杨廷和为首的旧官僚集团的主张,而取审慎的态度。与批评正德朝政相比,这时的严嵩在为官做人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他将利禄看得重了,常说起“禄不逮养,学未有成”之类的话,也有人批评他,任祭酒时就不清白了。
嘉靖七年(1528),严嵩以礼部右侍郎步入上层官僚的行列。他被世宗派往湖广安陆(今湖北钟祥)监立显陵碑石。还朝后,严嵩上了两道奏疏。一道奏疏叙述了河南灾区的情况,称“所在旱荒,尽食麻叶、树皮,饥殍载路。市易饼饵则为人所攫取,子女鬻卖得钱不及一饱,孩稚至弃野中而去。闻洛阳、陕州、灵宝诸处尤甚,人相残食,旬日之内报冻死二千余人”。另一道奏疏叙述了途中所见祥瑞,称“白石产枣阳,有群鹳集绕之祥”,“碑物入江汉,有河水骤长之异。”立碑时,“燠云酿雨”,“灵风飒然”。他提出撰文立石以记之。一呈祥瑞、一报灾异,反映了严嵩既有阿谀圣上的一面,又有关心民情的一面。两篇奏疏都收到了好的结果。对于前一疏,世宗批道:“这地方既灾伤重大,将该年勘过有收分数起运钱粮暂且停止,待次年收成之后带征,其余灾轻地方照例征解。”对于后一事,世宗批道:“今嵩言出自忠赤,诚不可泯。依拟撰文为纪,立石垂后。”进献符瑞,是世宗所乐于接受的,救灾安民,是当年的世宗所关心的。可以说,这一次外差,使严嵩得到世宗的欣赏。
后来的几年里,严嵩先后改任户部、吏部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升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南京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严嵩赴京朝觐考察,被世宗留下,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由于世宗对议礼的重视,礼部尚书在部院大臣中地位尤其显赫,往往成为进入内阁的阶梯。严嵩和世宗的接触开始频繁起来。据他自己说,当时世宗忙于同辅臣及礼部尚书等制定礼乐,有时一日召见两三次,有时至夜分始退。他住在城西约四里,乘车驱隶弗及,往往是单骑疾驰。
嘉靖十七年(1538),有人上疏请献皇帝庙号称宗,以入太庙。朝中大臣,包括严嵩在内,欲加阻止。世宗怒,著《明堂或问》,严厉质问群臣。严嵩尽改前说,并且“条划礼仪甚备”。献皇帝入庙称宗之争,是大礼议的尾声。严嵩在这件事上碰到了小小挫折,也学会了如何应付性情乖僻多变的世宗。
勤勉加上温顺,严嵩博得了世宗的好感。当时在西苑值宿并不时得到召见的官僚有:武定侯郭勋、成国公朱希忠、驸马都尉崔元、阁臣夏言和顾鼎臣,以及礼部尚书严嵩,严嵩作为世宗亲信的地位被确定下来。
角逐庙堂嘉靖二十一年(1542),首辅夏言革职闲住,严嵩加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仍掌礼部事。这是他经历第一场重大斗争所取得的结果。
夏言是江西贵溪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严嵩曾为该科会试的同考官,两人有师生之谊。夏言以议礼贵,比严嵩早发达。他建议立南、北二郊,实行天地分祀,得到世宗的赏识,一年中,由正七品的都给事中升至正二品的礼部尚书。入阁以后,他推举严嵩任礼部尚书。因有引荐之恩,夏言对严嵩傲慢无礼,以门客视之,两人关系迅速恶化。而此时,夏言又因拒服道冠法服等事,招致世宗不满。严嵩适时地利用世宗的不满,攻击夏言,更使世宗下决心除去夏言。
嘉靖二十三年(1544),首辅翟銮因事削籍,严嵩成为首辅,先后加太子太傅兼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太子太师、少师,获得了文臣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地位。但这并不是说,他的地位就完全巩固了。
威胁仍然来自夏言。世宗曾在案几上写下“公谨”(夏言字)二字,表现出对夏言的眷恋之情。严嵩闻知此事,主动提出,“故辅臣夏言可诏用”。或称,世宗复思夏言,是因为“微觉嵩贪恣”。
夏言再次成为首辅,仍一如既往,不以同列待严嵩。凡有批答,他独自拟稿。凡是他憎恶的官僚,或与严嵩亲近的官僚,一概逐斥。严嵩知世宗眷宠所在,噤不敢言。
与夏言相反,严嵩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对世宗一直保持谦恭的态度,并注意不让世宗感到他在独执朝政。他曾声言:“臣每次独蒙宣召,人情未免嫉议,窃不自安。..今臣希忠,臣元,臣赞,臣璧,凡有宣召,乞与臣同。”在生活细节上,他也颇为留意。他后来对徐阶讲过一个故事:“贵溪再相,每阁中令馔,不食大官供。家所携酒肴甚丰饫,器用皆黄金,与某日共案而食。某自食大官供,寥寥簟具相对,乘二载未尝以一匕见及。”这种情况反映给世宗,他自会有一番想法。谦恭,不但是严嵩打败夏言的主要手段,也是他长期维持世宗恩宠的主要手段。
直接导致夏言失败的因素是“复套”事件。嘉靖二十五年(1546),陕西三边总督曾铣议复河套,夏言极力支持。世宗本来也赞同此议,对持反对意见的官僚严加训饬。但在朝廷一片“复套”的呼声和积极筹办之中,他又改变立场,提出一系列疑问:“不知出师果有名否?及兵果有余力,食果有余积,预见成功可必否?”世宗思想的变化未必由严嵩引起,而严嵩的机会却由此而得。他立刻声称,“复套”之议不当,且借机攻击夏言的专擅:“臣与夏言同典机务,事无巨细,理须商榷,而言骄横自恣,凡事-..一切机务忌臣干预,每于夜分票本,间以一二送臣看而已。”嘉靖二十七年(1548),世宗命夏言致仕。严嵩又利用掌管锦衣卫的都督陆炳与夏言的矛盾,总兵官仇鸾与曾铣的矛盾,联合陆、仇二人,确立夏言与曾铣交结为0的罪名,置他们于死地。
夏言死,严嵩与仇鸾的矛盾开始激化。仇鸾曾被曾铣-,逮捕下狱。
他在狱中与严嵩约为父子,请严嵩子严世蕃为他起草-曾铣的奏疏。曾铣被杀,仇鸾有宠,不甘心为严嵩掣肘。他上密疏,揭发严嵩与严世蕃所行事,引起世宗的重视。嘉靖三十一年(1552),严嵩受到冷淡,大臣入值,他有四次不曾被宣召,当随同其他阁臣入西苑时,也被卫士拦阻。他回到宅中,与严世蕃相对而泣。所幸仇鸾不久病重,陆炳乘机把刺探到的仇鸾的不轨行为向世宗汇报。世宗立即收回仇鸾的印信,使他忧惧而死。皇帝和首辅间的芥蒂自然消除。
严嵩相继除去了政敌夏言、仇鸾,朝中一时无与匹敌,但他深知世宗对大臣的猜忌心理,为了保住他的权位,他对所有-他的官僚都施以残酷的打击,轻者去之,重者致死。沈鍊、杨继盛之死就是突出的例子。
沈鍊(1507—1557),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嘉靖十七年进士。《明史·沈鍊传》说他“为人刚直,嫉恶如仇,然颇疏狂”。名士徐渭也赞“以奇惊一也”,始补府学生,以文奇;始知溧阳,以政奇;擢经历锦衣卫,以谏奇;最后,谪斥为民,以憨奇。他上疏,罗列严嵩十条罪状。主要指责严嵩“要贿鬻官,沽恩结客”,“妒贤嫉能”,“阴制谏官”,“擅宠害政”,这些都反映了一定的事实。严嵩由此大恨,反击说沈鍊在知县任上犯有过失,想借建言得罪,受些小处分,一来避考察,二来取清名。世宗被打动,谪发沈鍊至口外保安。沈鍊在塞外以詈骂严嵩父子为常,嵩闻之大恨。嘉靖三十六年(1557),严世蕃嘱咐新上任的巡按御史路楷和宣大总督杨顺合计除沈,许以厚报,“若除吾疡,大者侯,小者卿”。恰逢白莲教徒阎浩等被捕,招供人名甚多。杨、路列上沈鍊的名字,经兵部题覆,沈鍊被杀。杨继盛(1516—1555)字仲芳,号椒山,北直隶容城(今属河北)人。
嘉靖二十六年进士,任兵部武选司郎中。他上疏论严嵩十罪、五0。把世宗最头疼的北边安危与严嵩联系在一起;又说,去春雷久不发,主大臣-,去冬日下色赤,主下有叛臣,把世宗最相信的天象说与严嵩联系在一起。奏疏十罪五0的内容主要仍是贪贿纳0,结党营私,打击异己。这些都摸准了世宗的心理,很有力量。但他在结尾处写道:“愿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0,或召问裕、景二王,或询诸阁臣,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这就犯了大忌。一来,世宗听信道家者言,根本不愿见二王;二来,藩王不当过问政事,询问二王是何用意?史载:“嵩见召问二王语,喜谓可指此为罪,密构于帝。帝益大怒”,遂将杨继盛送镇抚司拷讯。为杀杨继盛,严嵩故意将其名字附在坐大辟的都御史张经和李天宠之后,一并奏上。世宗报可,严嵩就轻而易举地杀了杨继盛。
严嵩被论,主要在贪贿和揽权方面,而特别是揽权。虽然一时未起作用,但潜在的影响是存在的。一旦世宗因某些小事对严嵩产生恶感,曾经提出的这些重大问题会促使他早下决心。因此,言官对大臣的-,也是一种形式的较量。在与夏言的较量中,严嵩主要依靠他的谦恭,而在与言路的斗争中,他更多是依靠对世宗心理的揣度。
议处政事严世蕃,号东楼,是嵩之独子,自视为天下才。史称,严嵩柄政,“朝事一委世蕃。”实际上,对许多重大问题,严嵩还是在不断发表自己的见解,有时甚至是与世宗相左的见解。
对灾情和赈济灾区的事务,严嵩仍然关注。如吴鹏奉旨赈济南直隶受灾地区,他起草的敕书写道:“命尔前去会同彼处抚按官及营田都御史,督同该府州县官,将被灾人户查审以完,计口给赈,如前项银米不敷,即查各府州县预备仓粮,及在库无碍银两相兼支用,分投给散,务使贫民各沾实惠,毋致里书人等侵留作弊。”嘉靖三十二年(1553),他与世宗讨论赈济问题,又谈到:“请以太仓米数万石平价发粜,或可稍纾日前之急。其山东、河南等处当多发临、德二仓米给赈。”“发米出粜,虽米价稍平,但四处饥民有身无一钱者,未免仍坐毙道路。请于十万石内以八万石出粜,济在京军民,二万石敕户部委官运赴城门外各厂,每早召集饥民,人给一升,庶得并沾实惠。”嘉靖二十四年(1545),分宜等县旱荒,民众乏食,严嵩还将世宗所赐银二千余两买稻谷五千余石陆续赈济饥民。严嵩说,这样做是为了“以广圣泽”,或者说,是为了维护明朝的稳定。
北边的民族关系,是嘉靖朝最感棘手的问题之一。从借收复河套的争议杀夏言、曾铣,到“庚戌之变”,不过两年时间,而严嵩又一再告诫主持战事的兵部尚书丁汝夔不要轻战。值得注意的是,不可轻战是严嵩的一贯思想,而非出自权宜。他对北边形势的认识从来是不乐观的。嘉靖二十一年(1542)八月,也就是刚刚入阁不久,严嵩与世宗谈论边事:“臣以为虏寇不足患,惟中国久安,武备久弛,将领非人,兵力单弱,粮饷缺乏,边围空虚而民不见征,法令不严而将帅不肯用命,功过不明而上下相为欺蔽,使虏得以窥我虚实,此深可患者也。”疏论中对“择大将”、“募壮勇”、“足粮饷”、“严法令”、“信赏罚”等问题均有精采的论述,最后归结为:“此数者,人皆知之,皆能言之,而未见诸实行者,无乃未得其人欤?诚得人,以视国如家为心,以之择将必无私举,以之募兵必得实用,以之处粮必无空乏,以之定赏罚必无轻纵。”世宗读后连连称叹,说它是“探本穷源”之论。尽管言之壮烈,严嵩的基本主张仍是守险。嘉靖二十八年(1549),再次与世宗讨论北边形势,他的守险主张更加明确。世宗问:“北虏累年入犯,我皇高祖考岁一驱逐,今如遵举一行,可欤?”严嵩无关痛痒地颂扬了世宗“圣谟弘远”一番,然后说:“今时非前比,只严督将臣守御,自可无事。巡驱之典似不必尽同于昔也。”出于守险的需要,严嵩对边墙十分重视。嘉靖三十六年(1557),鞑靼一部逼近永平、迁安等处。他提出:“须将各口原修未竟边墙,作速修补坚固”,“须严敕督抚官遍阅已修者,增坚未修者,作速修完,务在实行。”对于各边粮饷,严嵩也很关心。嘉靖三十七年(1558),大同地区丰收。严嵩说:“近闻大同颇熟,银一两可得米九斗。臣等伏念此时发银该镇,令趁时籴买,备半年饷。用一倍,可得三、四倍之利。”“若延至来春二、三月时,米价腾贵,银二两才可得米一石耳。”对于倭寇问题,严嵩也发表过不少见解。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对倭寇成份的看法,他说:“倭寇之起,因闽浙人下海通番得利,聚徒众盛,遂起狂谋。去岁只在沿海侵犯,今则各地深入。据报,真倭数不满千,皆系漳温近海贼徒结伙导引,一如北虏我逆之导也。”这也是当时相当一部分士大夫的看法。二是扩大统帅的权限。他认为,数年来东南战事不利,“皆本之铨曹及督抚诸司怀欺不忠,号令不一,寡谋失律之所致”。他起草的给总督胡宗宪的敕谕中宣布:“其在军门及行军之际不用命者,武职自参(将)、游(击)、都指挥以下,许以军法从事;副总兵先取死罪招由,令其戴罪杀贼;文官四品以上指实参究,五品以下径自拿问。”胡宗宪对平定倭寇海盗起了不小的作用,严嵩的信赖和扶植,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嵩在建储问题上的表现最得官僚们的称赞。嘉靖三十二年(1553),在没有确立太子的情况下,安排裕王朱载垕(即后来的穆宗)、景王朱载圳婚事,诏于各府举行婚礼。严嵩不同意。这虽是先年亲王旧例,“但臣等思得府第浅窄,出府未免与外人易于相接,在亲王则可。今日事体不同,臣等再三计之,实有未安”。他认为可以“俱留在内成婚,亦于保护为便”。世宗不客气地问:“出府之不可,是害及二王,是害及朕,卿等明说来。”严嵩回答:“储贰名分未正,而又出居于外,虽应得者亦怀危疑。府第连接,仅隔一墙。从人众多,情各为主,易生嫌隙。此在二王不可不虑者也。先朝有太后在上,有中官、东宫,体势增重,主上尊安。今列后不在,至亲惟有二王,却俱出外,此在圣躬不可不虑者也。”一年以后,严嵩又进言:“自古帝王莫不以豫建太子为首务。臣叩奏密对,屡以为请,圣衷渊邃,久未施行。中外臣民引颈颙望,谓此大事,置而不讲,臣等何以辞其责!请及开岁之首则告举行。”这是严嵩最能直言,也是世宗最不肯接受的一件事。世宗甚至说此论“恐非安上敬君之道”,再有复请者,必“重加以刑”。史家对此事的评价却颇为公允。对严嵩素无好感的官僚徐学谟说:“嵩此论既虑二王在外易生嫌隙,又虑二王在外主势甚孤。此外臣所不敢言者,嵩以恃上知遇,故为是危言耳。不可以人废言也。”世宗崇信道教,严讷、郭朴、李春芳、袁炜等人都因为善写青词而入阁,被称为“青词宰相”。严嵩也善于撰写青词,但他经历了多次官场上的权力斗争,对朝政自有一番见解,他是“政治宰相”而不是“青词宰相”。
盛极而衰严嵩的权势超过了他以前的任何一个阁臣。他在位时,“江右士大夫往往号之为父。其后,外省亦稍稍有效之者”。有一件事很能说明其他官僚对严嵩的敬畏:“嘉靖三十二年,倭奴入寇,江南残破。分宜当国妄奏寇平。时徐文贞(阶)为次相。其子仰斋入都,将谒分宜。文贞恐其应答差讹,商议两日夜,始参谒。分宜无他所问,惟讯江南倭寇若何。仰斋答云:‘势甚猖獗。’分宜不怿。文贞知之,率仰斋请罪,始释然。”严嵩对严世蕃的宠爱和放纵,几乎是有文必录。他以东楼(严世蕃别号)称呼儿子,这在明代恐怕没有第二例了。至于对家人,严嵩也并非一味放纵。有一个叫林一新的官僚,任江西佥事,严嵩家仆有不法者,加以笞责。后林一新入贺京师,严嵩对他“甚加敬礼”。但由于严嵩的权势过大,严府的仆隶亦成为士大夫结识的对象。管家严年号萼山先生,公卿“得与萼山先生一游者,自谓荣幸”。因此,对于严世蕃和严府家人的作为,严嵩当然是负有责任的。
严重的是,严嵩的傲慢态度在世宗面前渐有显露。嘉靖四十年(1561),吏部尚书吴鹏致仕,严嵩指使廷推他的亲戚欧阳必进。世宗厌恶此人,见名单大怒,掷之于地。严嵩上密启,“谓必进实臣至亲,欲见其柄国,以慰老境”。世宗碍于情面,答应了他。严嵩密启的内容传出,许多官僚大为吃惊,有人说他“与人主争强,王介甫(安石)不足道也”。几个月后,世宗命欧阳必进致仕,是对严嵩的严重警告。这一年严嵩八十二岁,对许多问题不能正常进行思考和判断,或许和年龄有关。如十月,永寿宫火灾,他请世宗暂徙南城离宫,而南城是英宗在景泰年间被软禁的地方,这当然使世宗很不高兴。应付世宗本来就不容易,何况是垂老之人。严世蕃曾是他的得力助手,但自从严嵩的夫人去世,他就不能再参政。严嵩接到世宗的诏书,往往不知所云。世宗日益亲信徐阶,严嵩在世宗心目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一次道教活动决定了严嵩的命运。世宗召徐阶推荐的方士蓝道行入禁中,常使预卜祸福。一日,严嵩有密札言事。徐阶事先通报蓝道行,蓝道行降神仙语,称:“今日有0臣奏事。”看到严嵩的密札,一生信奉道教、礼拜神仙的世宗对他究竟是忠是0发生了疑问。正在一内侍处避雨的御史邹应龙听到这个消息,认为是个好时机,上疏论严嵩父子不法状。结果,严嵩被勒致仕,严世蕃先是发戍,后以通倭罪被杀。籍没严嵩家,上报金三万二千余两,银二百余万两,另有珠玉宝玩数千件。但抄收上来的家产,不及十分之三。抄家牵涉面很广,“江右小民,疮痍数十年犹未复”严嵩回到江西,尽管他曾为家乡父老做过一些好事,却晚景凄凉,“死时寄食墓舍,不能具棺椁,亦无吊者”。这是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终年八十六岁。严嵩的诗文主要收在《钤山堂集》中,此外,奏疏被编为《历官表奏》,草敕被编为《直庐稿》,诗被编为《振秀集》等。唐顺之说他“于诗文,各极其工”⑥。杨慎称赞他“字字皆诗,句句有味”。这些评语或许太过,但严嵩的著作对于研究他本人,对于研究正德、嘉靖朝,特别是嘉靖朝的政事和人物,无疑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