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德(1966~1985),原籍阜平县人,出生在一个革命干部家庭中。1975年上学,1983年高中毕业,同年6月加入共青团。
张广德在父母和老师教导下,从小养成爱学习、爱劳动、乐于助人的习惯。星期天常帮家居农村的同学拾柴禾、打猪草。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
1983年冬季征兵时,他积极报名。同学劝他说:“当兵很苦,还是考学校吧”。他说:“青年人干什么都一样,祖国在召唤,我们应该站出来让祖国挑选”。11月入伍,在中国人民武装 部队新疆昌吉县队直属大队二中队当战士,后任副班长。
入伍后,他严格要求自己。军事训练、劳动出勤、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样样工作都干在前。他团结同志,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经常牺牲假日或休息时间,打扫厕所、猪、羊圈,帮助炊事员、饲养员干活。两年里做好事300件,五次受到连队嘉奖。
1985年11月16日,他带领6名战士拆除旧营房,当大家干得正欢的时候,山墙突然倒塌。在这紧急关头,他想到的首先是6位战友的安全,他大呼一声:“快出去!”并把身边正脱衣服的王建设猛力推出墙外,其他战士亦闻声脱险,张广德却被墙体压在下面,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张广德牺牲后,武警部队总部党委根据他舍己救人的精神,追认他为中国0正式党员,并批准为革命烈士。0凤县委员会、凤县人民0号召全县人民向张广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