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竞生(1888-1970),幼名江流,字公室,广东省饶平县浮滨镇大榕铺村人。近现代哲学家、美学家、文学家、性教育先驱。有“文化奇人”之称。
清光绪十四年(1888)2月20日生。幼入私塾就读。
光绪二十九年(1903),考入县立第一小学(原名琴峰书院)学习。
光绪三十年(1904),考入汕头丘逢甲主办的同文学校。
光绪三十三年(1907),入广州黄埔陆军小学,
宣统元年(1909),偷看《民报》等革命读物,萌发反清思想,以“带头剪辫子、为首发动整顿伙食和食堂秩序”等罪名被校方开除。
宣统二年(1910),赴上海,进复旦学校。半年后,入北京法文高等学校。后又考入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以学生身份从事京津保同盟会反清活动。时汪精卫谋刺摄政王载沣未遂被捕,张竞生受命参与营救活动。
宣统三年(1911)10月,辛亥革命爆发后,被孙中山委任为南北议和南方代表团秘书,参与南北议和谈判。
民国元年(1912)12月,与宋子文、杨杏佛等25人作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稽勋局选派的第一批官费生出洋留学。张竞生前往法国,就读于巴黎大学。
1915年,获巴黎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16年,入法国里昂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先后到过英、德、荷、比、瑞士等国游历和考察。
1919年4月8日,以《关于卢梭古代教育起源理论之探讨》论文答辩,获里昂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20年春,学成归国,由省财政厅长邹鲁举荐,担任潮州金山中学代理校长。曾向陈炯明提出节制生育的主张(每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比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早37年),被陈炯明讥为“神经病”。因其提出的办学改革措施触犯当地势力,任职仅9个月便怏怏辞职。
1921年10月,接受北大校长蔡元培聘请,担任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哲学教授,讲授伦理学、行为论、美学等科目。专门开设性心理和爱情问题讲座,成为中国教授讲0第一人,其讲义《美的人生观》、《美的社会组织法》被印成册在北大广为流传。
1923年,张竞生在《晨报副刊》提出“爱情四项定则”言论,引发中国第一次关于爱情的大讨论。5月,北京大学国学门成立“风俗调查会”,张竞生被推举为主席。
1926年,出版《性史》(第一集),社会哗然,使其身败名裂,甚至被称为“-博士”,为封建传统观念所不容,被解聘。
1927年,赴上海,先担任开明书店总,后开办“美的书店”,编写、出版、发行性系列书籍,雇用女性青年卖书,被视为上海滩“三大文妖”之一(另两人为艺术家刘海粟、音乐家黎锦晖),书店遭查封。
1929年,到杭州讲学,以“性宣传”遭警方拘禁。获释后,再度赴法国从事学术研究,节衣缩食,翻译并出版《忏悔录》《梦放逐》《印典娜》《歌德自传》《多惹情歌》等著作。
1933年回国,应陈济棠之邀任广东省实业督办,兼《广东经济建设》月刊主编、广州《群声报》。期间,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生)黄冠南结婚。回饶平家乡集资修筑公路60余里,因被诬陷而出逃香港。
1935年,回粤后,改任广东省参议、广州经济委员等闲职。后转向农业调查研究和农业教育。
1937年,回饶平创办学校。抗战期间,显示出高风亮节,忠贞报国,携妻带子,返抵故乡,出任饶平县民众抗日委员会副主任,宣传抗日救国。汪精卫屡次函电邀其北上议事,均以拒绝;汪公开投敌,张通电与之决绝。
1939年,倡建“维新学校”,为家乡普及文化。
1941年,创办饶平县农业职业学校并任校长,办农场、育苗圃,开展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时有“南张北梁”(北为梁漱溟)之誉。
1946-1947年,北游沪宁、东渡台湾,选送农校师生20余人及长子黄嘉到台湾糖厂学技术,从台湾带回甘蔗良种,谢绝留台工作。访问越南、柬埔寨鼓励华侨报效家国。
1947年,反对蒋中正发动内战,张竞生制作银锄4把,上刻“休养生息”4字,分寄国民党要员,要求停止内战。
1948-1949年,鼓励侄子及所在村青年11人加入共产党游击队。利用农校和自身的社会地位,先后掩护3名被追捕的受伤游击队员脱险,并募集粮食、衣服、药品等军需品支援游击队。
1950年,出任饶平县生产备荒委员会主任,第一届各界县人民代表会议特邀代表、常务委员。后入南方大学学习,结业后分配到省农林厅任技正。
1953年,调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任馆员,参加汤溪水库的建设。写下13000字的《我的几点意见》,上 书毛泽东,提倡科学地节制生育,未被采纳。
1966年,文革期间遭批判。
1969年,作为战疏对象遣送饶平樟溪区厂埔。
1970年6月18日在饶平县漳溪镇病逝,享年82岁。
生平著述与译作甚丰。主要有《性史》《爱情定则》《美的社会组织法》《美的人生观》《张竞生文集》,翻译《忏悔录》《歌德自传》等著作。
(来源:广东杰出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