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洵(1586年—1641年),明神宗朱诩钧第三子。万历四十二年(1615年)被封为福王,藩地在洛阳。他在洛阳期间,穷奢极欲,为非作歹,后被李自成起义军擒杀。
朱常洵是明神宗与郑贵妃所生之子。由于神宗宠爱郑贵妃,所以对朱常洵倍加喜爱,虽封为福王,但长期不就藩,一直在京城居住。后在大臣们的劝谏下,神宗不得已才令朱常洵就藩洛阳。为此,还把原来洛阳的伊王赶往别处,使朱常洵独霸洛阳。为使福王高兴,神宗赐予他良田4万顷。洛阳一带田地不足,就取山东、湖广之田以补足,另外,还把运河一带的盐税等交由福王收取。
朱常洵到洛阳后,不惜花费白银28万两,用以营造王府。其豪华气派程度,十倍于常制。后来婚娶所费,又是其他藩王所无法比拟的。在神宗的纵容下,福王在洛阳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他穷奢极欲,0,荒淫无度。其下属官吏依仗福王的淫威,也是如狼似虎,肆意欺压百姓。洛阳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朱常洵终日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崇祯十三年(1640年),河南一带发生罕见的旱、蝗灾害,粮食颗粒无收,人民无法生活,洛阳出现了人相食的惨相,街头流民涌动,人心惶惶,路旁到处可见饿死之人。
面对如此局势,福王朱常洵依然如故地过着荒淫的生活。他不仅不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反而一如既往地催粮催租,甚至哄抬粮价,想借大灾发横财。洛阳百姓对福王恨之入骨。看到此种情况,正在洛阳家居的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心急如焚,多次劝福王开仓救灾,缓和矛盾,安定民心。但朱常洵视财如命,置之不理。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挺进豫西,攻打洛阳。福王急忙上奏朝廷,请求援兵。而他对来援诸路兵马,又不放心,拒不让他们入城,也不为他们提供粮饷,激起来援者的不满。吕维祺再次劝福王散银助饷,以激励士气,而朱常洵依然不从。后农民军在明军倒戈部队策应下,一举攻入城内。福王与其儿子槌城逃出,由于体胖无力逃跑,潜伏于城东迎恩寺内,后被活捉,起义军在周公庙公开审判,列举其十大罪状后,当场处决了朱常洵。
福王府遗址就在今洛阳老城青年宫广场一带,广场上一对石狮子为福王府遗物,至今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