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重珍中状元后,签判建康军。母亲病逝,服丧期满,改任昭庆军签判,因与部属意见相左,遂请求回乡祭母。不久,签判奉-。
绍定二年(1229),奉召入京言事。第二年,京城火灾,蒋重珍上疏,指斥宰相史弥远,提醒理宗亲揽大权,不要使朝臣“知有权势,不知有君父,如有他变,何所倚仗?”又言:“为人之主,而朝廷达于天下,皆言相而不言君哉!”直言:“保全功臣之道,可厚以富贵,不可以权也。”理宗大为感动,授蒋重珍宝章阁直学士。为提醒理宗防止皇权旁落,蒋重珍又进《为君难》六箴,被授任为秘书郎兼庄文府教授。
端平元年(1234),蒋重珍力荐真德秀、魏了翁被采纳。蒋重珍兼崇政殿说书时,每起草奏章,必斋心盛服,凡机密奏章,则亲自抄写,然后毁掉草稿,理宗称其为人平实。在对待边事上,蒋重珍主张荐选将帅,审度时势,力戒轻敌邀功,但未被采纳。后来,蒋重珍因病求退,以集英殿修撰身份任安吉知州,代理刑部侍郎。蒋重珍三次请求辞官,朝廷均不准。最后,诏蒋重珍以刑部侍郎身份带职致仕。
蒋重珍病逝后,宋理宗赠蒋重珍为朝请大夫,赐谥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