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巨瑗(1877一1952)字蘧夫,湖口县人。
幼承庭训,工古文诗词。光绪二十九年(1903)贡生,由京师大学堂遣送日本留学,人中央大学经济科。宣统二年(1910)毕业归国,中法政举人。次年授度支部补用主事,于度支部会计司任职。不久由江西巡抚冯汝骥奏调回江西筹办各级审判厅。武昌起义后,以江西响应光复有功,被公举为江西司法局局长,不久改任主计局局长。1912年4月,江西省议会成立于南昌,复公举为江西审计厅厅长。未几奉授二等嘉禾章,调江苏任职。历任江苏督军署机要处处长,苏、皖、赣巡阅使署机要处处长,江苏淮安关监督,督办江苏军务秘书长,军事参议院秘书长。抗战爆发,携家人归湖口。次年携家人逃难永新,客居县城东门,创办私立华南中学,闲暇与诗友唱和相乐。抗战胜利后,复员家居九江,任小学教师。1952年6月,受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病逝于南昌。著有《灵华寤阁诗文钞》稿若干卷藏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