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溎年(1821-1891),字树君,大城县刘固献人。清咸丰十年(1860年)考取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同治元年(1862年)任翰林院编修。四年(1865年)会试任同考官。五年(1866年)四月升为侍讲。八年(1869年)正月转任侍读,九月初七授予广东惠州府知府。
惠州地方民风强悍,刘溎年任职3年,没有发生过一起殴斗、抢劫案。任上,重修了《惠州府志》。十一年(1872年)五月奉调潮州府代理府事。他创立义塾数十所,让当地百姓读书,接受教育,使民风得到净化。十二年(1873年)又代理广州府知府。刘溎年处理政务,不以胁迫为能,在惠州、潮州两处均作诗劝勉百姓,当地百姓喜吟咏其诗,并把他的诗铭刻在石头上。著有《三十二兰亭室诗》、《约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