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辉(1972~1992),原籍广东揭阳县人,少时随父母到乐昌县梅田矿务局。1990年3月,在乐昌应征入伍,参军后于广东省台山市消防大队广海中队工作,任文书兼一班副班长。1990年,被公安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1992年8月27日,在广海港海面抢救满载柴油、煤气而失火的渔船,被急流卷入水底而牺牲。时年20岁。陈小辉在部队先后6次受到嘉奖。是年9月,中共台山市委追认陈小辉为中共正式党员,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追记二等功一次。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陈小辉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