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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化鹏


[公元1902年-1951年]

金化鹏(1902~1951),宁强县城内人,国民党员,皇坛首领,地主豪绅。民国9年(1920)肄业于汉中联立中学,入陕西省陆军第三混成旅兴汉民团干部教导所学习军事,后曾任陆军第二十二混成旅司令部上尉参谋。16年(1927)3月回宁省亲,父母泣留,遂在本县谋事。

回县之后,整顿民团。同年秋,出席省训政大会。会上,他声泪俱下地痛述军阀吴新田盘踞陕南横征暴敛,以及地方弊政,使与会官绅注目。

民国17年(1928)金参与地方救灾。次年,民团变章,改办保甲,兼任县财政局文牍长,建议载减冗员,堵塞漏洞,倡议公开财政,剔除积弊。19年(1930)创办宁羌县民众图书馆,翌年春复入川从戎。县长王仲度致函邀金返县任财局副局长,金固辞,后因公务回宁,经再三挽留,始就任,不久任代理局长。当时,本县天灾-连年,民生凋敝,县府大办所谓“新政”,增设机关,面临民穷财竭,支出膨胀的局面,金向省、县9次递交辞呈。20年(1931)下半年,按全县各机关团体的原定经费预算,应筹摊地方款6.35万元,而金鉴于县穷民困,便自作主张,只筹摊2.3万元,不准浮摊浮收,致使入不敷出,日到财局要钱者接踵,难以应付,金无奈走宁西躲避并向县府再次提出辞职。

民国22年(1933)5月,县政府裁局并科,金卸任,印发《从政4年,理财2年的 》,陈其在财局任职两年来的艰难历程,文末呼吁:“公布地方款收支项目!”“实行财政公开!”“铲除积弊中饱!”以标榜其廉洁。同年7月,金再次投身于县图书馆的建设,兼第一女子小学校长,广置图书,培修环境,使图书馆初具规模。

民国24年(1935)农历正月初一,红军解放宁羌,金逃往汉中。红军走后,金返县,在《汉中日报》发表《-糜烂宁羌惨痛史》,捏造情节,抵毁革命,充分暴露其对革命的刻骨仇恨。同年6月,金任县政府秘书和第一科长,翌年5月代理县长,主持县政。该年夏天旱,金率领民众祈雨,写了多首《祈雨歌》,其中,不乏对红军的诬蔑和诅咒。同年7月,因病辞职,退而主持宁羌图书馆工作。30年(1941)1月,任保惠火柴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其间在国民党县党部多有兼职,勾结当局,破孩进步人士。32年(1943)8月,因病辞去经理职务。

民国34 (1945)年2月,县临时参议会成立,金任副议长,提请县府设密告箱,鼓励民众检举-案。11月28日,任县参议会议长。同年,兼三青团宁强分团干事会干事,提请当局改宁强县图书馆为中正图书馆。次年元月,金为收买民心,捞取政治资本,与部分县参议员组成-团去汉中、西安向当局-,《汉中报》以《灾荒与负担双重苛重,3日宁强-团来汉呼救,田赋赋额1元约摊3万元,章专员痛切民瘼,允转省府》为题发表新闻。他凭借权柄,利用皇坛印刷-标语、传单,设坛降谕,大肆进行-反人民的宣传。 37年(1948)任县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主任委员。次年5月,金以县参议会议长名义,向美国驻华使馆发出代电,乞求援蒋-。

宁强解放后,他逃往四川广元,以经商为名,暗地勾结匪首张孝廉等在宁强县西南山区组织反动武装200余人,并派特务王永谐分别在县西北一带组织散匪伺机进行-武装-。1951年初,金以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被捕,狱中怙恶不悛,同年9月3日,人民法院以-罪处以死刑。

金化鹏好写诗,有《观摹集》和《诗选抄》,多为逢迎应酬之作,格调平庸,无多可取。

金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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