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平潭县苏澳镇看澳村人,民国5年(1916年)11月生。少时在平潭、福清读小学、初中。民国21年得到高诚学的赏识,被送往日本读高中。民国25年,高诚学被保荐为福安县县长,高飞随往福安,先后任制茶所主任、福安-总务股长、穆阳镇镇长等职。民国32年,国民党内部-,高诚学被杀,高飞回平潭。民国33年任平潭经征处主任。抗日战争结束后,对国民党政府违背民意发动内战深为不满,乃弃职往台湾经商。
民国36年3月,经地下党在台湾负责筹款的徐兴祖推荐,高飞任震球商行经理。8月,组织决定关闭商行,人员撤回福建。当时尚未入党的高飞,表示愿意跟共产党一起闹革命,也随从撤回福州。9月,经翁绳金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37年1月,经福州市委同意,派高飞等回平潭开展革命活动,任潭西区委书记。并在玉屿、看澳、土库、伯塘等10多个自然村发展武装建立武工队。同年10月,闽(侯)、古(田)、林(森)、罗(源)、连(江)五县中心县委批准成立平潭人民游击队,高飞任队长。
民国38年2月,闽中地委未经请示,宣布城工部是“红旗特务”组织,五县中心县委书记是特务,并派人来平潭抓杀福清、平潭城工部系统领导人张纬荣。高飞坚决拒绝闽中党的错误决定,并几次派人向闽中党汇报。闽中党于4月发出“限农历四月初十(阳历5月7日)内消灭林荫反动武装势力部分或全部”的命令以示考验。平潭人民游击队欣然接受,并积极部署行动。5月5日深夜,高飞带领100多名游击队员在自卫队内应配合下,攻进中正堂,自卫队投降。6日迫使 局投降,县城解放。13日,中共闽中工委批准成立平潭县人民政府,高飞任县长。7月,国民党七十三军败退平潭,高飞奉命率游击队退出平潭,开往莆田大洋闽中司令部集中。随后被派往永泰、闽清剿匪。
同年9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平潭,闽侯专署任命高飞为平潭县副县长。1951年,高飞调离平潭,先后任永安专署建设科副科长,龙岩专署农业局副局长,三明市农业局局长、计委副主任、农办副主任,闽侯专署农办副主任,莆田地区农办副主任、农科所党支部书记、农科所主任、农委副主任等职。1983年离休。1984年当选中共平潭县第五届代表大会代表。1990年1月在平潭病逝,享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