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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湜


[][公元1132年-1202年]

林湜,字正甫,劝儒乡赤岸(今州洋乡赤岸村)人,宋绍兴二年(1132年)生。绍兴三十年登进士第,任富阳县(今属浙江省)尉。翌年冬,金兵南侵,当地土豪乘机贩运私盐或公开抢劫,林湜率弓手把守关隘,阻击金兵,严惩0、抢劫罪犯,以功升任泉州晋江知县。时恰遇州官下达建造战船任务,费用巨大,林湜不忍心向百姓增派捐税,准备辞官,当地外侨赞赏其行为,自动筹款资助建造战船。任满,全城父老争相挽留。

调任南剑州(今南平市)通判,值知州准备实行酒类专卖,林湜极力反对,知州一意孤行,不经通判签署上报奏章,经朝廷追查,知州所奏被否定。接着,福建路转运使派林湜往汀州整顿赋税,他查核底册,发现税目繁多,官吏假公肥私,便调整开支,减轻税收四万余贯。后进京任审察干办,继任太常寺主簿、国子监丞、太常丞等职。

绍熙元年(1190年),升任监察御史,面奏光宗:“陛下托股肱于宰执,而除授多小人;寄耳目于台谏,而弹击多君子。治乱之大无过此也!”惊动朝堂内外。不久,调任江西转运判官,当地以诉讼多而闻名,林湜上任后亲审难度大的积案,几个月后,诉讼日少。期间还免除赣州的科罚,停征龙南、安远两县的折变,减轻兴国县的淮衣绢、上犹县的圣节银,免除遭受水灾州、县未清税款数万贯。后调京任吏部郎中,升太府少卿。

绍熙五年六月,奉旨出使金国,坚持按照国家礼仪办事,拒绝金方提出的非礼建议,完成使命回朝,宁宗亲自迎接,表扬他“守礼甚坚,国体不失”。升为司农卿。

庆元元年(1195年),韩扆胄专权,林湜力请调离京城,被命为直宝文阁、湖北转运副使。后被免职安排冲祐观“奉祠”,经批准进直龙图阁退休,寓居平阳松山(今浙江苍南县桥墩镇)授徒讲学。林湜性格爽朗,善恶分明,与朱熹和永嘉学派陈傅良叶适等均有较深交往。陈傅良称他“薄海令名,当今大雅”,朱熹称他:“所学之深,所守之正,其所蕴蓄,盖已施之朝廷而见于议论之实。”嘉泰二年(1202年)七月病故,享年71岁,叶适为他作《墓志铭》。祀乡贤祠。

林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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