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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湜


[][公元1821年-1886年]

方大湜(1821-1886年),字守一,又字守初,号菊人,巴陵画眉湾(今岳阳县龙湾乡画眉村)人。生性沉默恬静,喜怒不形于色。与人交友,初似性格不合,久则知感情愈挚。咸丰五年(1855年),以诸生步入仕途,为巡抚胡林翼幕僚,保训导以知县用,因才干突出,被荐代理湖北广济知县。任内因功委实任知县。他“仁圣志大,有除恶务尽之苦心,制治未乱之大略”。后历任襄阳知县,襄阳、宜昌、武昌等府知府,荆宜施、安襄、郧荆兵备道,直隶按察使,累官至山西布政使。

方大湜任官以除民疾苦为宗旨。“催科不以役扰,听讼不以刑求”,被百姓誉为“自生以来未见过的好官”。他任广济知县时,修筑盘塘石堤,免除了下游数县的水患。他下乡巡察时,轻车简从,只带一名书吏和一个挑夫,遇有诉讼,随即在田垅间审理,且曲直分明。在襄阳任内,他亲历亲为,曾顶烈日,穿草鞋,持竹竿,带领农民捕捉蝗虫,3日将境内蝗虫扑灭。又带领民众疏浚襄河故道,恢复良田数十万亩。他辞免衙门的门丁及签押人员,减少了阻扰民意上达的障碍。并裁汰冗员,择人善任,令同僚叹服,百姓拥护。任宜昌知府时,适逢洪水成灾。他首倡捐款施粥赈济灾民,解灾民燃眉之急。同治十年(1871年),方大湜调任武昌知府。属内樊口有港,居民要求在樊口筑堤以御江水,方大湜通过深入考察,认为若封闭樊口,则内湖水无法排泄,将使沿湖七八个州县受害,上下江堤也将溃决成灾,于是执意不允许封闭樊口。尚书彭玉麟误信谗言,向朝廷弹劾方大湜曾毁樊口之堤。当时,方已官至山西布政使,遭冤亦不作申辨,被朝廷革职归里。

方被罢官后,大学士、时任两江总督的左宗棠曾上奏请调方大湜“任官沿海各省,以备国家他日之用”。但方大湜守正不阿,淡然以对,决不趋时邀宠。

回到故乡后,他读书种桑,绝迹城市,稀见宾客。由于心态平和,精神状况甚佳,著述源源而出,流传后世的有《方氏世德录》、《辨惑录》、《团防章程》、《修防刍言》、《捕蝗纪要》、《桑蚕提要》、《桑馀提要》、《平平言》等,其中,《平平言》一书,尽述“官之利民害民者”,不失为自己为官一生之写照。《桑蚕提要》则是一部很有价值的科普著作。

在家乡,他乐善好施,将一生节俭之积蓄捐为宗族乡里的学田、义田。光绪十二年(1886年),方大湜卒于家乡,葬大桥吴家垅云蝠山。方卒后一年,恰逢光绪皇帝维新变法,湖南巡抚王文韶将《平平言》呈光绪御览,并将方大湜为官之政绩上报,奏请宣付国史馆,得光绪允准。

方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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