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春(1963-1985),宿县蒿沟乡高滩村人。1982年入伍,后编入云南边防军,曾数次被评为学习雷锋积极分子,并三次受过嘉奖。
1984年12月下旬的一天,张朝春正坚守云南边防前线一六六高地,突接父亲病故的家信,本想赶回家去,但念大敌当前,就把信往口袋里一装,拿起枪走上前沿观察敌情。身为副班长的张朝春,主动要求带领两名战士坚守距敌仅几十米的一个哨位,用冷枪歼敌,从1984年12月19日至28日,他一人击毙敌人四名,用火箭筒摧毁敌人火力点两个,屯兵洞一个。
1985年1、2月间,张朝春连续收到家信:恋爱对象宣布断绝关系、叔父病故,哥哥触电身亡,家中剩下年迈的母亲、体弱的嫂嫂与两个年幼的弟弟。张朝春以顽强的毅力,忍着接连失去亲人的痛苦,没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继续坚守在阵地上,与班长率领战士在50多天的防御战中毙敌35名,由于敌人火力-,战士经常二三天喝不上水,吃不上饭。张朝春先后15次冒着敌人的炮火到山下为战友背水背饭。
3月,我云南边防军发动攻打越军据点小尖山的战斗,张朝春再三请求参加突击组,并担任队长。张朝春与战友打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反扑。
3月9日晨7时,张朝春奉命返回原阵地,中途不幸被敌炮弹气浪冲倒,跌下悬崖,光荣牺牲。(宿县地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