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蔚岑,男,汉族,1895年生,河北香河人。1950年初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1952年参加革命工作。1918年北京汇文学校毕业后,1919年起先后任上海、汉口商务印书馆职员、营业主任、视察专员,济南商务印书馆副经理、经理等。1936年任济南市商务印书馆经理。建国后,参与济南市民建会、工商联的领导工作,曾任民建济南市分会筹委会委员,民建济南市第一、二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积极推动民建会员和原工商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历任公私合营中国图书发行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民建济南市委员会副主委,1959年任二、三届民建省工委主委和民建山东省第一、二届委员会主委兼省工商联副主委。1987年4月任民建山东省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山东省政协第一、二届委员会副秘书长,第二、三届常委,1977年12月至1988年12月任山东省第四、五届政协副主席。第三至六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顾问、咨议等职。1990年10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