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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鸣高


[][公元1774年-1842年]

   郭鸣高(1774~1842) 乳名宪,字行祥,号怀莪,又号蔼士。德化县城西世科人。清代德化名进士,慷慨捐资助学者。他为官一生,薪俸所积,未为子孙多置家业,倾资助学,无私奉献,胸怀高洁,永为后人敬仰与垂念。
  鸣高生于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农历四月十九日。幼年好学,博览经史。逾冠,以文博得督学钱福祚赏识,选取入学第一名。嘉庆十五年(1810)庚午科乡试中第75名举人,二十四年(1819)己卯恩科会试中第177名二甲进士。钦点吏部主政,派充则例纂修,顺天府(今北京)乡试同考官。道光九年(1829)补授稽分司主政,十一年补授文选司员外郎,十二年考选河南道监察御史,十三年署理江南道监察御史,转掌陕西道监察御史。任内极力办好多件实事。如屡次上疏奏请增加台湾各县学额,广东乡试解额,严禁考试教官索贿受贿、0士子试卷费与代试舞弊等。后钦放贵州贵阳府知府,转授思南府知府,丁酉科监试,兼署贵东道。在任期间,勤于政事,积劳成疾。道光十九年(1839),辞官归隐。
  鸣高13岁父母双亡,又两年祖父去世,由祖母陈氏铨官(1722~1801)抚育成人。因家境贫寒,在学期间经济困难,上省、京乡、会试盘费皆由族亲资助。他以亲身经历,念及德化学子多半出身于寒素之家,虽品学兼优者常无法修完学业,赴省、京应试路途遥远,水陆舟车,所需旅费巨大,难以支付,优秀人才常被埋没。因此,他仿效宋范文正公仲淹“置义田养济族人”等事例,倾出自己一生薪俸所积白银4000余两(折合银元5000余元),交由县里公正能干士绅办理置义田①,以每年收入资助全县学子赴省、京参加文武乡、会试旅费,使每科能有更多才学之士应试,以多出人才。为防止族亲侵吞义产,并规定:凡本族人不论亲疏均不得直接掌理义产,仅予监理之权;其次,全县所有赴省、京应试学子,不分地域、姓氏,均有享受资助的平等权利。后来,德化人民敬仰其盛德,于县署西南侧建“崇义祠”,以示纪念。祠宇落成,泉州传胪庄俊元、德化举人黄凤仪分别撰联称颂:
  想当年,慷慨放怀,直欲希夫白老大裘、杜公广厦;
  愿多士,联翩得意,勿忘负了黄槐秋雨、红杏春风。(庄撰)
  贤太守志在遂初,昼锦时曾夸盛事;
  乡先生古之遗爱,义田人犹说高风。(黄撰)
  鸣高仕宦多年薪俸所积,年老退休归里,没有为自己子孙多创家业,而无私奉献置义田,授惠于全县世代学人。至民国期间,科举废除改为高中以上学生助学粮。全县凡就读高中以上者均可得其资助(念高中者每生年资助稻谷400斤,念大专以上者每生年资助稻谷1000斤)。以后几经匪患掠夺,义田总基数略有减少,但其每生年资助额仍照常维持。至1950年代初,县人民0清理公产时,所存义田数额仍甚可观。
  鸣高还捐资于世科村本族“乾美堂”祠宇设立塾馆,延师教学,使族人世代子孙亦受其惠。民国初年,废私塾办学校,族人为纪念他的业绩,民国12年(1923)前后,将该经费假“厚乾堂”祠宇创办“鸣高小学”。至民国33年(1944),全县随乡镇区划变更设校,鸣高小学并入县立锦福乡中心国民学校(址设蒲坂),成为该校的分班。
  纵观古今,当年范文正公置义田为养济族亲,而郭鸣高倾资助学,泽及德化全县士林,为德化世代造就人才,其无私奉献,品性高风,乃世人所未及,其精神、事迹、对联堪以永恒传颂。其崇义祠,-直保存至1980年代末,惜其后拆除别建,遗址在今县-大院东南隅。
  鸣高卒于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农历十一月十五日,终年69岁。生前著有《经史印示儿浅说》及《虫鸟吟诗稿》。
  

郭姓名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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